106年:神經物治(2)
一位 28 歲胸髓 T2 完全損傷者,受傷區以下肌肉萎縮。下列敘述何者是其合理的功能性目標?
A必須使用吊環設備才可能翻身
B不須使用任何輔助設備即可翻身
C手腕一定要綁沙包,才可能翻身
D要家屬先將右下肢跨到對側腳,才可能翻到左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胸髓 T2 完全損傷(complete thoracic spinal cord injury at T2)患者的功能性目標設定,特別是床上翻身(rolling)的獨立性評估。
選項分析
(A) 必須使用吊環設備才可能翻身 吊環(trapeze bar)通常用於高位頸髓損傷(cervical SCI)患者,因其上肢功能不足,需借助輔具。T2 完全損傷的患者雙上肢功能完整(C1-T1 神經支配),具備充分的肩部、肘部和腕部力量,不需吊環設備即可翻身。此選項不合理。
(B) 不須使用任何輔助設備即可翻身 T2 完全損傷患者:
- 雙上肢功能完全正常(包括肩帶肌群、上肢全部肌群)
- 上段胸部肌肉(部分)保留
- 雖然下肢完全癱瘓,但利用**上肢甩動(momentum)**和軀幹旋轉策略,可產生足夠動能翻身
- 根據 SCI 功能性目標標準,胸髓損傷患者(T1-T9)應能獨立翻身,不需輔助設備 此選項為合理的功能性目標,為正確答案。
(C) 手腕一定要綁沙包,才可能翻身 手腕綁沙包是用來增加重量、利用慣性輔助翻身的一種技巧,主要用於頸髓損傷(如 C5-C6)患者,因其手部抓握功能不足,需借助額外重量產生動能。T2 患者手腕功能完整,不需要此輔助方式。此選項不合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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