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物治技術(1)
施行短波治療時,下列何者錯誤?
A干擾波等電療儀器應與短波保持至少 1公尺以上的距離
B間歇性短波運作時,治療師應與儀器保持至少 30 ~50 公分以上的距離
C連續性短波運作時,治療師應與儀器保持至少 1~2公尺以上的距離
D治療部位應覆蓋毛巾以吸收汗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短波治療(shortwave diathermy, SWD)的安全防護規範,包括:(1)治療師操作安全距離的規定、(2)對其他電療儀器的干擾安全距離。連續式SWD產生的電磁場比脈動式(PSWD)更強,對操作者和周邊儀器的影響也更大,故距離要求更高。正確區分不同情境下的安全距離是本題核心。
選項分析
(A) 干擾波等電療儀器應與短波保持至少1公尺以上的距離 ❌(錯誤 = 答案) 其他電療儀器(如干擾波治療儀、TENS等精密電子設備)應與正在運作的短波治療機保持至少2~3公尺以上的距離,而非僅1公尺。SWD產生的高頻電磁場會干擾其他精密電療儀器的正常運作,且可能造成電流回路異常或過熱效應。「1公尺」的距離標準適用於「治療師距儀器的安全距離」,而非儀器間距離,故本選項錯誤。
(B) 間歇性短波運作時,治療師應與儀器保持至少30~50公分以上的距離 ✅(正確) 脈動(間歇)式短波(PSWD)的平均功率遠低於連續式,對周圍電磁場影響較小,治療師可在30~50公分左右維持安全操作,適當的輻射暴露量在職業暴露可接受範圍內。
(C) 連續性短波運作時,治療師應與儀器保持至少1~2公尺以上的距離 ✅(正確) 連續式短波(CSWD)釋放持續的高功率電磁場,對操作治療師(特別是孕婦)的職業暴露風險高,應維持至少1公尺以上(部分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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