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醫學一(2)

依診斷原則,一案例從事動物標本病理化驗工作(暴露福馬林、酒精、二甲苯)已 2年,因過去 5年經常頭痛而經電腦斷層診斷是腦瘤,若其要求出具疾病與職業相關診斷證明,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合理,有因果相關
B合理,因有醫學文獻報告
C不合理,相同工作的同事沒有人得到腦瘤
D不合理,不符合時序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職業病(occupational disease)因果關係診斷準則,尤其是 Bradford Hill 準則中**時序性(temporality)**的應用。案例為:動物標本病理化驗師,暴露福馬林(formalin)、酒精、二甲苯(xylene) 2 年,但過去 5 年已有頭痛,並診斷為腦瘤。

選項分析

(A) 合理,有因果相關 — 錯誤。 僅以工作暴露存在就斷言「有因果相關」,忽略了關鍵的時序問題,無法成立。

(B) 合理,因有醫學文獻報告 — 錯誤。 雖有文獻報告甲醛與鼻咽癌等有關聯,但「有文獻報告」只是因果準則的其中一項(合理性/plausibility),單憑此點不足以建立個案的職業病因果關係,且本案的時序性問題更為根本。

(C) 不合理,相同工作的同事沒有人得到腦瘤 — 部分有理,但非最佳理由。 同事沒有得病不足以完全否定,因個體差異(遺傳易感性等)存在,且樣本數可能不足。這並非診斷準則中最嚴格的排除依據。

(D) 不合理,不符合時序性 — 正確答案。 關鍵問題在於:案例已在職業暴露之前 5 年就出現頭痛症狀(即疾病症狀早於暴露)。按照職業病診斷必要條件——暴露必須先於疾病發生(temporality)——此案例完全不符合。該工作者僅從事此工作 **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