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專麻通論

當孕婦有外科適應症,下列何者為麻醉評估時正確的處理方式?

A任何常規性手術可以在懷孕第二孕期進行
B救命的緊急手術,如重大外傷,手術時機的選擇和一般民眾相同
C產科醫師會診認可後即可進行,圍術期也不用特別監測胎兒狀況
D手術應該儘量延後,以減少致畸胎的可能,越接近預產期越好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孕婦因非產科原因需要接受外科手術時(non-obstetric surgery during pregnancy),麻醉評估須同時兼顧母體安全與胎兒福祉。本題考的是手術時機選擇、緊急手術原則、胎兒監測角色等臨床決策的正確觀念。

選項分析

  • A ❌:雖然多數指引建議「非緊急但必要」的手術,若可選擇時機,首選在第二孕期(懷孕中期)進行——因為此時期流產與早產風險最低,胎兒主要器官發生(一般在懷孕8週前完成)已經完成,子宮位置也較低、有利手術暴露;但這不代表「任何」常規性手術都適合在第二孕期進行,仍須依手術種類、母體與胎兒個別狀況評估,此敘述過於絕對。
  • B ✅(本題答案):對於會立即威脅母體生命的緊急手術(如重大外傷),不論懷孕週數為何,都應與一般病人採取相同原則,立即施行救命手術,不應因懷孕而延遲,這是各主要婦產科與麻醉醫學會一致的共識立場。
  • C ❌:術中是否需要進行胎心監測(intraoperative fetal heart rate monitoring),應依妊娠週數、手術種類、母體血流動力學穩定度等因素個別化評估與決定,產科醫師應參與術前討論並評估監測的必要性,而非僅在會診核可後就完全不需要監測;尤其在胎兒已具存活能力(viable gestational age)時接受非產科手術,多建議至少考慮術中胎心監測,以利術中即時處置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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