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麻進階

有關緊急情況的剖腹產麻醉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果採用脊髓麻醉,可由麻醉專科護理師執行
B可考慮全身麻醉以達到快速進行手術的目的
C採用脊髓麻醉需要提供第四頸椎以上的感覺阻斷高度
D如果要使用鴉片類藥物,要在嬰兒產出前給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緊急剖腹產(cesarean section)麻醉處置的核心考量,是在「胎兒娩出時效」與「母體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同時掌握台灣法規對執業範圍的規範,以及區域麻醉/全身麻醉各自的操作細節(阻斷高度、鴉片類藥物給藥時機)。

選項分析

A:如果採用脊髓麻醉(spinal anesthesia),可由麻醉專科護理師執行。此敘述錯誤。脊髓麻醉屬於侵入性區域麻醉技術,需將藥物注入蛛網膜下腔(subarachnoid space),依台灣現行規範(護理人員法及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此類侵入性麻醉處置屬於醫師專屬業務範圍,麻醉專科護理師不得獨立執行脊髓麻醉,僅能於醫師執行時協助準備與監測,故本敘述錯誤。

B:可考慮全身麻醉(general anesthesia)以達到快速進行手術的目的。此敘述正確,為本題答案。文獻比較顯示,全身麻醉自決定手術到可開始手術之準備時間平均約 15.4 分鐘,明顯快於脊髓麻醉之平均 27.6 分鐘;在極緊急情況(例如胎兒窘迫、需在 20 分鐘內娩出)時,全身麻醉能以最短時間達成手術準備,故為此類情境下合理的考量方向。不過須留意,全身麻醉誘導至胎兒娩出間隔(induction-to-delivery interval)若超過 8 分鐘,會增加新生兒酸血症(neonatal acidosis)與低 Apgar 分數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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