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呼吸疾病
關於嚴重氣喘病人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困難治療的氣喘病人(difficult-to-treat asthma)應再次確認氣喘的診斷
B使用高劑量吸入型類固醇-長效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ICS-LABA),症狀仍控制不良的病人稱為嚴重氣喘
C需要評估臨床及發炎表現型(clinical and inflammatory phenotypes)
D診斷為嚴重氣喘前應該要評估病人藥物使用的遵囑性及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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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觀念
嚴重氣喘(severe asthma)是全球氣喘倡議組織(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GINA)定義下,「困難治療氣喘」(difficult-to-treat asthma)的一個子群體:必須先確認氣喘診斷無誤、處置好共病因子(comorbidities)、確保藥物遵囑性與吸入技巧正確,在這些可逆因素都排除之後,若病人仍需要高劑量吸入型類固醇合併第二種控制藥物(如吸入型類固醇-長效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 ICS-LABA)才能維持控制,甚至在此治療下仍控制不良,才能診斷為嚴重氣喘。本題考核嚴重氣喘診斷流程中,各項評估步驟的正確順序與定義,須找出敘述「錯誤」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對於困難治療的氣喘病人應再次確認氣喘的診斷 ✅ 困難治療氣喘(difficult-to-treat asthma)泛指在中/高劑量吸入型類固醇併第二種控制藥物、或需要口服類固醇維持治療下仍控制不良的氣喘族群,其中相當比例其實並非真正嚴重氣喘,而是誤診(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聲帶功能異常等其他疾病被誤認為氣喘)。因此臨床指引明確建議,面對此類病人應先重新確認氣喘診斷本身是否正確,此敘述正確。
B. 使用高劑量ICS-LABA,症狀仍控制不良的病人稱為嚴重氣喘 ❌ 本題答案 此敘述混淆了「困難治療氣喘」與「嚴重氣喘」兩個層次不同的概念。依現行GINA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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