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護理精社護理(1)

有關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的服務對象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48歲左側偏癱郭小姐,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
B70歲獨居陳先生,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滿分
C86歲李奶奶,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 )小於60分
D65歲王先生,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 )無失能,但有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經SOF評估三項指標中有二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長照 2.0 服務對象判定

長照十年計畫 2.0 自 2017 年起正式上路,核心變革之一就是「服務對象擴大」──除原本鎖定的失能長者外,新增失智症、衰弱 (frailty) 及僅 IADL 失能的特定族群等。判定資格時,年齡、功能狀態 (ADL / IADL) 及特殊身分 (失智、身障、原住民、獨居) 是評估關鍵。考題要求找出「最不適當」的服務對象,即不符合長照 2.0 收案條件者。

⚠️ 長照 3.0 政策更新(115 年起)

本題依出題當年法規作答,答案不受影響。自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起,衛福部配合長照十年計畫 3.0 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 服務對象擴大:納入未滿 50 歲、同時具失智與失能者
  • PAC 銜接:符合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收案條件者納入長照給付
  • 原住民門檻不變:申請年齡維持 55 歲以上

應試時依題目出題年度判斷適用法規;臨床實務以現行規定為準。

選項分析

  1. A 48 歲左側偏癱郭小姐,IADL 功能失能

    • 長照 2.0 已放寬至「49 歲以下之失能身心障礙者」。48 歲且偏癱屬明顯失能,符合收案條件。
    • ➜ 適當。
  2. B 70 歲獨居陳先生,ADL 功能滿分

    • 原 1.0 計畫需「A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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