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基礎呼治

下列何者非居家呼吸照護所與醫院合作契約之規定?

A應與鄰近醫院訂定合作關係之契約
B契約終止、解除或內容有變更時,應另訂新約
C契約終止、解除或內容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新約並報備
D訂定合作關係契約之醫院須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居家呼吸照護所設置標準」中,居家呼吸照護所(Home Respiratory Care Institution)與醫院之間合作契約的相關規定。居家呼吸照護所收治使用居家呼吸器的病人,一旦病情惡化需要緊急後送、轉診或會診,必須仰賴事先簽訂合作契約的醫院提供支援,因此合作契約的建立、變更與備查程序,均有明確的法定要件與期限。

選項分析

  • A. 應與鄰近醫院訂定合作關係之契約:✅ 依規定,居家呼吸照護所須與鄰近醫院訂定書面合作契約,由該醫院指定專責人員協助辦理轉診、會診等事宜,確保病人有緊急醫療後送管道。
  • B. 契約終止、解除或內容有變更時,應另訂新約:✅ 合作契約若因故終止、解除或內容有變動,居家呼吸照護所必須重新簽訂新的合作契約,不能讓合作關係處於空窗狀態。
  • C. 契約終止、解除或內容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新約並報備:❌ 法規明定的備查期限為「十五日內」,並非三十日。居家呼吸照護所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具新約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本選項將期限誤植為三十日,屬於錯誤敘述,也是本題答案。
  • D. 訂定合作關係契約之醫院須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 合作醫院必須是經中央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確保轉診後送的醫療品質與能量。

答案解析

本題問的是「何者非」合作契約之規定,也就是找出錯誤的敘述。依「居家呼吸照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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