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基礎呼治(2)
下列有關我國呼吸治療師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A呼吸治療師未加入所在地呼吸治療師公會不得執業
B呼吸治療師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C呼吸治療師公會理監事任期為兩年一任
D不需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即可開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呼吸治療師法規範呼吸治療師(Respiratory Therapist)執業前的公會義務、行政許可與罰則,屬於醫事法規類考題,常考「加入公會」「開業登記」與「違規處分」等重點,考生須熟記法規條文與各項處分的嚴重程度,是每年國考的固定考點。
選項分析
- A ✅ 依呼吸治療師法規定,執業前須先加入所在地呼吸治療師公會,未入會者不得執業,這與醫師法、護理人員法、物理治療師法等醫事人員法規「先入會、後執業」的架構一致,目的在於將執業人員納入專業團體自律、繼續教育與會員權益保障管理範圍。
- B ❌ 將證照出租、出借他人使用者,依法應直接廢止其執業執照,並非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處分適用於違反其他特定條文(如逾越執業範圍執行業務)之情形,兩者處分嚴重程度明顯不同,本題以較輕的停業處分描述較重的出租證照行為,是常見出題陷阱。
- C ❌ 依人民團體法,職業團體理監事任期原則以三年一任為常見規範,最長不得超過四年,多數醫事人員公會章程亦採三年制並得連選連任,兩年一任的描述不符實務常見規範。
- D ❌ 呼吸治療師開業(如設立呼吸治療所)須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取得開業執照後始得執業,並非可自行開業,此與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規對機構設立的把關精神一致。
答案解析
本題核心在辨識「執業前置要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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