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心兒物治(2)

A 病患在紫外光劑量反應測試中,照射60 秒紫外光的區塊於照射後6 小時出現紅斑,且紅斑在照射後24 小時內消失。若欲以二度發紅劑量治療A 病患的感染性傷口,需照射的時間為何?

A120 秒
B150 秒
C300 秒
D600 秒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紫外線治療的劑量不能只看照射時間,而要先用個人的皮膚反應測出最小紅斑劑量,再依治療目的換算。最小紅斑劑量是皮膚在特定紫外線條件下出現可辨識紅斑的最低暴露量;題目已給出 60 秒測試區塊的反應,因此後續重點是辨認這個基準,再套用二度發紅劑量的倍數。

選項分析

  • A 錯誤。 120 秒是 60 秒的 2 倍。它代表較低的紫外線倍數,並非本題物理因子治療劑量表所指的二度發紅劑量。若把 2 倍時間直接當作二度發紅,會低估治療所需的劑量。
  • B 錯誤。 150 秒是 60 秒的 2.5 倍。部分英文教材會用不同的 E 級別名稱描述 2.5 倍與 5 倍紅斑反應,但本題採台灣考試常見的劑量換算,二度發紅劑量不是 2.5 倍,因此 B 不符合本題的定義。
  • C 正確。 60 秒是測得的最小紅斑劑量基準;本題的二度發紅劑量為 5 倍最小紅斑劑量,所以照射時間為 60 秒 × 5 = 300 秒。這個結果與官方答案一致。
  • D 錯誤。 600 秒是 60 秒的 10 倍,已高於本題要求的二度發紅劑量。劑量過高會增加過度紅斑、疼痛與皮膚傷害的可能性,不能因為要治療感染性傷口就任意加倍。

答案解析

答案為 C,300 秒。解題可分成兩步:第一步,將 60 秒視為個人測得的最小紅斑劑量,也就是後續換算的 1 倍基準;第二步,依本題採用的物理治療劑量表,二度發紅劑量等於 5 倍基準。因此:

治療時間 = 最小紅斑劑量 × 5 = 60 秒 × 5 = 300 秒。

題目描述照射後 6 小時出現紅斑,且 24 小時內消失,是用來確認測試區塊的紅斑反應與劑量分級,不是要把 6 小時或 24 小時再帶入乘法。照射時間也不能脫離設備輸出、照射距離、皮膚部位與個人反應單獨解讀;臨床上應依測試結果逐步調整,並觀察治療後皮膚變化。

不同來源可能使用 E1、E2、E3 等名稱表示不同程度的紅斑,倍數與級別的對應不一定完全相同。本題已由選項與官方答案顯示採用「二度發紅=5 倍最小紅斑劑量」的台灣物理治療慣例,所以應依題目所在的劑量系統計算,而不是套用另一套英文級別名稱。

核心知識點

  1. 最小紅斑劑量是個人皮膚對特定紫外線暴露產生最低可辨識紅斑反應的基準。
  2. 紫外線治療須先測試個人反應,再依紅斑分級與治療目的換算劑量。
  3. 本題的計算基準為 60 秒,二度發紅劑量採 5 倍,因此為 300 秒。
  4. 120、150、300、600 秒分別是 2、2.5、5、10 倍基準;只有 300 秒符合本題指定級別。
  5. 紅斑級別的英文命名在不同教材可能略有差異,作答時應以題目採用的劑量表與官方定義為準。
  6. 臨床照射仍需考慮皮膚敏感度、設備輸出與治療部位,避免只依固定秒數套用於每個人。

參考資料

  1. Minimal Erythema Dose (MED) Testing(PMID: 3734971)
  2. The erythemal response of human skin to ultraviolet radiation(PMID: 4015971)
  3. Ultraviolet light therapy
  4. Ultraviolet therapy
  5. Ultraviolet Therapy
  6. 物理治療相關考題與解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