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產兒護理(2)

有關心臟病婦女妊娠期生活與飲食之注意事項,下列何者正確?

A增加產前運動頻率以提高體能
B須攝取低蛋白及適量鈉的飲食
C體重增加至少16 公斤以維持體力
D妊娠20~24 週安排進行高層次胎兒心臟超音波檢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心臟病婦女懷孕時,母體循環血量與心輸出量會逐步增加,生活活動、飲食與體重管理都要依心臟病種類、心功能、症狀及產科狀況個別調整。題目所問的重點不是把所有孕婦套用同一個限制,而是辨認哪些建議屬於例行且合理的胎兒評估。若母親或父親有先天性心臟病,胎兒先天性心臟病的機率會上升,妊娠中期安排高層次胎兒心臟超音波,有助於詳細觀察心臟構造與血流。

孕期照護要同時顧及母體安全與胎兒發育。運動不能單純以增加頻率來提高體能,必須先評估心功能與活動耐受度;飲食也應維持均衡,不能自行採取低蛋白飲食。體重增加則依孕前 BMI、胎兒數與母體病況訂定,並透過產檢追蹤變化。

選項分析

A. 心臟病孕婦的運動量應依心臟病變、心功能分級、症狀與醫療團隊建議調整。若出現喘、胸悶、暈厥、心悸明顯增加或活動後恢復變慢,反而需要停止並接受評估,不能一律增加產前運動頻率,因此不正確。

B. 妊娠期需要足夠蛋白質與多樣化營養,以支持母體組織、胎盤及胎兒成長;低蛋白不是心臟病孕婦的通則。鈉攝取是否需要限制,須看高血壓、心衰竭、水腫與個別醫囑,把低蛋白和固定鈉量綁在一起並不適當。

C. 孕期體重增加目標不是所有人都至少 16 公斤,應依孕前 BMI、單胎或多胎及母體狀況個別設定。心臟病婦女尤其要避免過度增加循環負荷,需由產科與心臟專業人員共同追蹤,故此項錯誤。

D. 有先天性心臟病家族或親代病史時,胎兒先天性心臟病風險提高,妊娠中期進行高層次胎兒心臟超音波是合理的胎兒評估。18~22 週是常見建議範圍,臨床安排 20~24 週也涵蓋中期檢查的實務時段,因此本項正確。

答案解析

本題答案為 D。高層次胎兒心臟超音波不是一般產檢超音波的簡單重複,而是針對胎兒心臟構造、心室與心房、瓣膜、流出道及主要血管做較細緻的觀察。當親代有先天性心臟病等風險時,妊娠中期安排此項檢查,可在適當孕週評估是否有重要心臟構造異常。選項 A、B、C 都把需要個別評估的運動、飲食或體重目標寫成固定規則,與心臟病孕期照護原則不符。

核心知識點

  • 心臟病孕婦的活動量要依心功能、病灶、症狀與醫囑調整,不以增加運動頻率作為普遍目標。
  • 孕期飲食以足夠熱量、蛋白質與均衡營養為基礎;鈉是否限制要依高血壓、心衰竭、水腫及治療計畫判斷。
  • 體重增加應參考孕前 BMI、單胎或多胎及母體疾病,不可將至少 16 公斤套用於所有孕婦。
  • 親代先天性心臟病會提高胎兒先天性心臟病風險,可在妊娠中期安排高層次胎兒心臟超音波。
  • 胎兒心臟超音波與一般產檢超音波的目的和詳細程度不同;護理衛教時應說明檢查時機依轉介原因及檢查單位安排。
  • 若孕婦有活動後呼吸困難、端坐呼吸、胸痛、暈厥、持續心悸或快速增加的水腫,應盡快回報並接受評估。
  • 心臟病孕期照護常需要產科、心臟科與胎兒醫學共同合作,並以母體狀況與胎兒生長監測結果調整計畫。

參考資料

  1. Fetal Echocardiogram Test
  2. 2025 ESC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and pregnancy
  3. Physical Activity and Exercise During Pregnancy and the Postpartum Period
  4. Fetal Echocardi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