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眼球生理(2)

有關低視力輔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低視力輔具的主要用途為協助視覺障礙者恢復視力 ②法規所稱低視力者,指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其視覺功能之障礙程度達1以上者 ③光學輔具是指利用光學原理擴大視網膜上成像的設施或工具,如放大鏡、望遠鏡 ④放大鏡的倍率越高越能幫助到低視力者,故倍率選擇越高越好 ⑤望遠鏡的缺點是使用時視野會變窄,倍率越大視野越窄

A①③⑤
B①④⑤
C②③
D②③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低視力輔具的重點不是把已受損的視覺功能治癒或恢復正常,而是運用光學或非光學方法,放大影像、改善對比、調整工作距離,讓低視力者能更有效地閱讀、辨識遠方目標與完成生活活動。選擇輔具時要同時考量剩餘視力、任務距離、目標大小、照明、操作能力與可接受的視野,不能只用倍率高低判斷好壞。

本題的法規敘述與光學概念要分開核對:②是低視力者的法定定義,③是光學輔具的基本說明,⑤是望遠鏡放大與視野限制的關係;①把功能補償誤說成恢復視力,④則把倍率選擇錯誤簡化為越高越好。

選項分析

A.①③⑤:不正確。③與⑤的方向正確,但①錯誤。低視力輔具是補償或改善現有視覺能力,協助使用者完成活動,不是讓受損的視力本身恢復,因此含有①的組合不能成立。

B.①④⑤:不正確。①錯在把輔具說成恢復視力;④也錯在宣稱放大鏡倍率越高越好。放大倍率提高可能使視野縮小、工作距離改變、影像晃動更明顯,操作與定位也可能變得困難,必須依個別任務與能力適配。

C.②③:不正確。②符合相關法規對低視力者的定義,③也正確描述放大鏡與望遠鏡等光學輔具。然而⑤同樣正確,C漏列⑤,所以不是完整的正確組合。

D.②③⑤:正確。②、③、⑤均符合既有法規與低視力輔具的光學原理。

答案解析

本題採公告答案D。②所述「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其視覺功能之障礙程度達1以上者」符合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對低視力者的法規定義。③中的光學輔具,是利用透鏡或其他光學系統改變物體在視網膜上的成像大小或視覺呈現,以增進辨識能力;放大鏡適合近距離細節,望遠鏡則可將遠方目標的角視大小放大。這種放大是視覺功能的補償,不等於眼睛組織修復。

⑤指出望遠鏡的實用限制。望遠鏡把較大的影像呈現給使用者時,可觀察的範圍通常會變小;在相同設計與觀察條件下,倍率越高,視野通常越窄,也較需要穩定對準目標。因此望遠鏡雖可改善遠距辨識,仍須在倍率、視野、亮度、重量與使用目的之間取平衡。

核心知識點

低視力輔具可分為光學與非光學類。光學類包括放大鏡、望遠鏡等,常見作用是放大影像或改善可辨識度;非光學方法則可透過增加照明、提高對比、放大字體、調整字體與工作位置來幫助閱讀。倍率不是越高越好:放大鏡要配合工作距離與所需視野,望遠鏡要配合目標距離、視野和握持穩定度。考試看到「恢復視力」或「倍率越高越好」等絕對說法,應先辨認其是否把補償效果誤當成治療效果,或忽略實際使用限制。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公報,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2187/ch08/type1/gov70/num18/Eg.htm
  2. 衛生福利部,視覺障礙與低視力相關資料:https://www.mohw.gov.tw/cp-16-19686-1.html
  3. StatPearls, Low Vision Aids:https://www.ncbi.nlm.nih.gov/sites/books/NBK585124/
  4. 台灣盲人重建院,低視力輔具:https://www.tfb.org.tw/contents/text?id=105
  5. Wikipedia,Optical telescope:https://en.wikipedia.org/wiki/Optical_telesc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