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眼球法規(2)

有關近視手術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近視手術主要是改變角膜的屈光狀態,對眼軸的長短並沒有改變
B有視網膜裂孔的人,在做完近視手術後,才需作視網膜雷射補強
C近視手術後,度數趨於穩定,較不會受睫狀肌用力的影響改變眼球的狀態
D近視手術的進步,對高度近視、散光的解決,已經都可以突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近視手術是屈光手術,核心是改變眼球前端的屈光介質,最常見的 LASIK 或 PRK 主要透過重塑角膜曲率,改變角膜屈光力,讓平行光線重新聚焦在視網膜上。它不是把眼球拉短的手術,所以不能把術後裸眼視力改善,誤認為眼軸長度也被矯正。判斷本題時,應先分清楚「角膜屈光度」與「眼軸長度」是兩個不同的近視因素。

另外,近視手術只改變角膜的光學效果,不會移除睫狀肌、水晶體或視網膜的生理功能。術前仍要評估度數是否穩定、角膜條件與眼底狀況;若有視網膜裂孔,處理順序也不能被顛倒。手術技術雖持續進步,仍受到角膜厚度、近視或散光度數、眼底疾病與其他禁忌症限制。

選項分析

A:正確,為本題答案。近視雷射以雷射切削或重塑角膜,改變角膜前後表面的曲率與屈光力;眼軸本身沒有被手術直接縮短。因此,這個敘述正確描述了角膜屈光手術的基本原理。

B:錯誤。高度近視者本來就有較高的周邊視網膜裂孔或裂傷風險,術前應接受散瞳眼底檢查。若發現需要處理的裂孔,通常應先由眼科醫師評估,必要時以雷射在裂孔周圍形成屏障,再判斷是否適合進行近視手術;不能一概等手術完成後才補強。

C:錯誤。術後度數趨於穩定,是指角膜重塑造成的屈光結果較穩定,不表示睫狀肌失去調節功能。睫狀肌仍可收縮,使水晶體變厚、增加屈光力,因而影響近距離對焦;若仍處於眼球發育階段,近視也可能繼續變化。

D:錯誤。近視手術並非能處理所有高度近視與散光。度數過高、角膜太薄或形狀不適合時,切削量可能超出安全範圍;有些人需考慮有晶體眼內鏡片等其他方式,也有人不適合接受手術。因此「都可以突破」過度絕對。

答案解析

答案為 A。近視可由角膜屈光力過強、眼軸過長或兩者共同造成。LASIK、PRK 等角膜屈光手術主要修正角膜的屈光力,改善光線聚焦位置,但不會改變眼軸長度,也不會消除高度近視相關的眼底風險。術前若有視網膜裂孔,應先完成眼底評估與必要處理;術後穩定也只代表角膜屈光結果,不代表睫狀肌調節或近視進程必然停止。由此可見,B、C、D 都把手術效果或處理順序說得過度簡化,只有 A 符合原理。

核心知識點

  • 角膜屈光手術:以重塑角膜改變屈光力,不直接改變眼軸。
  • 眼軸過長仍會保留高度近視相關的視網膜、脈絡膜與視神經風險,視力改善不等於風險完全消失。
  • 睫狀肌與水晶體仍保有調節功能;角膜手術不會使調節機制失效。
  • 術前要確認屈光度穩定,並評估角膜厚度、形狀、眼底及其他禁忌症。
  • 視網膜裂孔若需雷射處理,應依眼底專科評估安排在屈光手術前,不是固定留到術後。
  • 高度近視或散光超過角膜雷射安全範圍時,可能選擇其他屈光手術或不手術。

參考資料

  1. FDA: What is LASIK?
  2. FDA: LASIK Surgery Checklist
  3. AAO EyeWiki: Preoperative Evaluation for LASIK Surgery
  4. National Eye Institute: Laser Surgery and Freeze Treatment for Retinal Tears
  5. StatPearls: Physiology, Accommo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