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護理基本護理(2)

護理師告知入院病人相關的權利敘述中,不包含下列何者?

A知道自己診斷與病情的權利
B知道醫護人員名字、工作範圍之權利
C拒絕治療及護理措施的權利
D選擇護理人員及病床位置的權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住院病人之基本權利(patient rights)

護理人員在入院接待時,應主動告知病人於住院期間所享有的重要權利。核心大致分為三類:

  1. 知情權(right to information)
  2. 自主決定權/拒絕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 refusal)
  3. 隱私與尊嚴權(right to privacy & dignity)
    上述權利受到《醫療法》、《病人自主權利法》及醫院評鑑「以病人為中心」指標所保障。然而,「選擇特定護理人員或病床位置」屬於醫療機構行政調度層面,並非法律明文規定之病人基本權利。

選項分析

A. 知道自己診斷與病情的權利
‧ 屬於「知情權」。醫療人員負有提供病情、治療選擇、預後等資訊之義務。
‧ 正確屬於應告知的病人權利 → 選項正確但題目詢問「不包含」。

B. 知道醫護人員名字、工作範圍之權利
‧ 屬於「知情權」及「安全權」,可確保病人辨識照護者、瞭解其職責,以維護治療安全。
‧ 也是應告知的權利 → 選項正確但題目詢問「不包含」。

C. 拒絕治療及護理措施的權利
‧ 屬於自主決定權/拒絕權。病人可在充分了解後,基於意願拒絕或中止醫療措施。
‧ 依法受到保障 → 選項正確但題目詢問「不包含」。

D. 選擇護理人員及病床位置的權利
‧ 打破一般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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