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基礎呼治(2)
依據呼吸治療師法之罰則,下列敘述狀況,何者錯誤?
A未取得呼吸治療師資格,擅自執行呼吸治療業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B呼吸治療師執行業務,沒有醫囑,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C呼吸治療師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D呼吸治療師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呼吸治療師證書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是《呼吸治療師法》罰則的法規判讀,必須把刑事處罰與行政處分分開核對,並留意條文所寫的刑度、罰金及適用行為。未取得資格而擅自執行呼吸治療業務,與已取得資格但未依醫師指示執業,是不同規範對象;前者適用第18條,後者涉及第13條及第19條。另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租借證照,分別是罰鍰與廢止證書的法律效果。
解題時不要只看選項中的「有期徒刑」或金額是否熟悉,而要逐一比對行為和法條後果。第18條對無資格執業者的刑度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選項 A 卻寫成五年以下;這個刑度差異正是錯誤所在。
選項分析
A:未取得資格而擅自執行業務,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錯誤。依《呼吸治療師法》第18條,未取得呼吸治療師資格而擅自執行呼吸治療業務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選項把法定刑度提高為五年以下,與條文不符。判斷法規題時,刑期上限是實質要件,不能因為罰金範圍看起來相同,就忽略前面的刑度錯誤。
B:執行業務沒有醫囑,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正確。法律要求呼吸治療師在醫師指示下執行業務;未依醫師指示執業,屬違反第13條第2項,依第19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這裡的重點是「已有呼吸治療師資格,但執業時缺少醫師指示」,和 A 的無資格執業不同。
**C:業務上有違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