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基礎呼治(1)

因擔心藥物副作用,呼吸治療師詢問醫師「給氣喘病人高劑量類固醇是否合乎倫理?」時,是應用了下列何種倫理原則?

A自主原則(autonomy)
B誠實原則(veracity)
C公平正義(justice)
D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醫療倫理四原則中的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它要求醫療人員避免對病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並在選擇治療時評估可能利益與風險。題目特別提到高劑量類固醇的藥物副作用,呼吸治療師是在關注治療可能帶來的傷害,而不是在處理病人的決策權、資訊是否誠實或資源分配。

選項分析

  • A 自主原則:錯誤。 自主是尊重病人依充分資訊與自身意願作決定。本題沒有描述病人被迫接受治療或無法選擇,焦點是高劑量藥物的副作用風險。
  • B 誠實原則:錯誤。 誠實要求醫療人員提供真實、完整且不誤導的資訊。題目沒有隱瞞、欺騙或錯誤告知的情況,不能因為對藥物提出疑問就判定為誠實原則。
  • C 公平正義:錯誤。 公平正義處理醫療利益、負擔與資源的合理分配,也包括避免不合理差別待遇。題目是單一病人的治療風險,不是資源分配問題。
  • D 不傷害原則:正確。 因擔心高劑量類固醇可能造成的副作用,而追問治療是否合乎倫理,就是在檢視治療的潛在傷害與風險,符合不傷害原則。

答案解析

答案為 D 不傷害原則。臨床倫理不是看到「類固醇」就直接否定治療,而是要把病人的病情、治療目的、劑量、療程、預期利益與可能副作用一起評估。高劑量類固醇可能增加感染、血糖升高、情緒或睡眠變化、胃腸道不適等風險;若病情需要,治療利益仍可能大於風險,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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