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基礎呼治(1)

醫學倫理首要原則為「避免傷害」,故打針、開刀時會造成病人疼痛,產生雙重效應(double effect)。但當獲得利益大於傷害時,傷害即可忍受。雙重效應符合那些條件?①當傷害不是故意造成的 ②只要動機不是邪惡的 ③當利益遠大於造成的疼痛

A僅①
B僅①②
C僅①③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雙重效應原則(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用來說明:一個具有正當治療目的的行動,可能同時帶來預期的好結果與可預見但非故意的不良結果。例如打針或手術是為了診斷、治療或改善病情,疼痛卻可能伴隨發生。判斷重點不是「完全沒有傷害」,而是治療行動本身有善的目的、傷害不是行為者想要的結果,而且預期利益足以合理承受該傷害。

本題依國考常用的簡化表述,將三個條件分別放在①、②、③:傷害非故意、動機不是邪惡的,以及利益遠大於疼痛。因此三項皆符合。完整倫理學說有時還會補充,行為本身不能是內在錯誤的,且善的結果不能直接由惡的結果造成;這些補充不改變本題採①②③的判定。

選項分析

  • A 僅①:①是必要條件,表示疼痛或其他不良結果只是預見的副作用,而不是治療者刻意追求的目標。但若沒有正當動機與利益相稱,僅有「非故意」仍不足以套用雙重效應原則,因此不完整。

  • B 僅①②:①說明傷害不是故意造成,②說明行動動機不是邪惡的,兩者都符合基本精神。然而還要評估好處與傷害的比例;若利益不足以支持承受疼痛,仍不能因前兩項成立就合理化傷害,所以不完整。

  • C 僅①③:①與③分別涵蓋非故意傷害及利益明顯大於傷害,但不能只看結果是否划算。治療目的也必須正當,不能以傷害病人作為達成目的的手段,因此缺少②。

  • D ①②③:三項合併包括非故意傷害、正當動機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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