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護理精社護理(2)

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中規定,工作者暴露於下列那一種作業環境超過 8 hours/day ,會造成聽力傷害?

A1000 Hz
B1500 Hz
C75 dB
D85 dB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職業性噪音危害與法定 8 小時容許曝露量 (Time-Weighted Average, TWA)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將噪音列為物理性危害之一,明定當工作者 8 小時日平均等效 A 加權音壓級 (Leq,8h) ≧ 85 dB(A) 時,即屬「噪音作業」,長期暴露可造成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雇主必須啟動聽力保護計畫與相關防護措施。

選項分析

A. 1000 Hz
 • 為聲音頻率的單位,並非評估噪音強度的量化標準;規定中使用的是分貝 (dB) 而非頻率。故非判斷依據。

B. 1500 Hz
 • 同 A,屬頻率值。法規並未以特定頻率判定噪音危害。故不正確。

C. 75 dB
 • 75 dB(A) 低於 85 dB(A) 的法定門檻,長期工作雖可能感到吵雜,但依規定尚未列為「噪音作業」,一般不致造成持續性聽力傷害。故錯誤。

D. 85 dB ✅
 • 依規定,當 8 小時日平均噪音 ≧ 85 dB(A) 即需採取工程控制、配置耳塞/耳罩並辦理特殊健康檢查;超過此值的長期暴露已證實與噪音性聽損相關,是唯一符合題意的選項。

答案解析

感覺神經性聽損具有「劑量—反應」特性:音量越大、暴露時間越久,聽力損失風險越高。台灣現行規範採用國際通行的 85 dB(A)/8h 作為危害判定基準;當音量每增加 3 dB,等同暴露劑量加倍,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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