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護理精社護理(2)
有關學校衛生行政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教育部綜合規畫司是目前最高教育行政機關
B學校衛生相關政策之擬訂與管轄大專院校學校衛生工作之單位為技職司
C非直轄市學校衛生工作是由教育局之醫政科負責
D直轄市之學校衛生工作是由教育局負責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學校衛生行政體系之中央與地方分工
學校衛生屬教育行政的一環,行政層級可分為:
- 中央:教育部乃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關。部內「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常稱學務特教司)統籌擬訂各級學校衛生及健康促進政策,並督導大專校院的相關工作。
- 地方:
• 直轄市:由市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局內設之體健科/學務科等)統籌轄區各級學校衛生業務。
• 非直轄市(縣、市):由縣市政府教育處(局)負責。學校衛生屬教育業務,並非衛生局的醫政單位職掌。
2019 年以前及目前的組織架構皆維持上述分工。
選項分析
A. 教育部綜合規畫司是目前最高教育行政機關
✘ 「教育部」才是最高教育行政機關,綜合規畫司僅是部內一個業務司,負責綜合規畫並非最高層級。
B. 學校衛生相關政策之擬訂與管轄大專院校學校衛生工作之單位為技職司
✘ 統籌學校衛生業務的是「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而非「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C. 非直轄市學校衛生工作是由教育局之醫政科負責
✘ 學校衛生屬教育體系,應由地方政府教育處(局)的學務/體衛科等單位負責;醫政科是衛生局內負責醫療行政的單位,與學校衛生無直接主管權。
D. 直轄市之學校衛生工作是由教育局負責
✔ 六都(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皆由市政府教育局負責規劃與督導轄內各級學校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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