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職治概論

在臨床上若要將個案的表現錄影或拍照,應向個案說明緣由,並取得個案書面的同意方能進行,此行為符合以下那一倫理原則?

A慈善(beneficence)
B無害(nonmaleficence)
C自主與保密(autonomy and confidentiality)
D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錄影或拍攝個案的臨床表現,會記錄可辨識的身體狀況、動作或治療情境。治療師先說明拍攝目的,再取得個案書面同意,讓個案有機會理解資訊用途並自主決定是否接受,這是尊重自主;拍攝後妥善保管、限制接觸與使用,也是在維護隱私和保密。因此題目同時強調「說明緣由」及「書面同意」,最符合自主與保密,答案為 C。記憶時可分兩段:拍攝前的充分告知與自願同意,對應自主;拍攝後避免未經授權的揭露,對應保密。

選項分析

  • A 慈善(beneficence):慈善原則著重促進個案福祉、提供有利的服務。拍攝紀錄或許有助於治療評估或教學,但題目問的是取得同意與保護資料所依據的原則,慈善沒有直接說明個案的選擇權。
  • B 無害(nonmaleficence):無害原則要求避免或降低傷害。未經同意拍攝可能造成隱私傷害,因此此原則也提醒治療師謹慎;然而題目描述的核心行動是告知並取得同意,且保護紀錄內容,最直接對應自主與保密。
  • C 自主與保密(autonomy and confidentiality):告知拍攝目的並取得書面同意,尊重個案在理解資訊後自願選擇;妥善限制影像存取與分享,則維護隱私及保密,完整涵蓋題意。
  • D 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社會正義重視公平、包容及資源與服務的合理取得。這些價值對臨床服務重要,但不能直接代表個案是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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