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內專

68歲男性,有高血壓、糖尿病與抽菸病史,平時未規則用藥,於晚餐後突發左側手腳無力與說話不清 楚,休息片刻小睡一下後並未恢復,甚至力氣更差,無法行走,隨即被送至急診處,到急診時血 壓175/98mmHg, 心跳85/min,意識清醒。美國國家衛生院腦中風量表的分數為19分,腦部斷層掃描顯示 無腦內出血,自症狀發生已經5小時,應進行下列何處置較適宜?

A立即給予aspirin 100毫克。
B立即給予aspirin 300毫克。
C立即給予靜脈血栓溶解劑0.6mg/Kg,施打60分鐘,密切觀察是否有進步。
D立即給予靜脈血栓溶解劑0.9mg/Kg,施打60分鐘,密切觀察是否有進步。不給aspirin, 給予生理食鹽 水輸液,密切觀察臨床症狀。
E懷疑中大腦動脈管阻塞,安排斷層掃描血管攝影(CTA)檢查,考慮進行動脈內血栓移除治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急性缺血性中風的急性期處置時機與適應症,重點在於評估病人是否符合靜脈血栓溶解(IV tPA)或動脈內血栓移除(mechanical thrombectomy, MT)的時間窗與影像學條件。

選項分析

  • 選項A:立即給予 aspirin 100 毫克。

    1. 根據急性缺血中風指引,非心源性缺血性中風患者於排除腦出血後,可在發作後 24–48 小時內給予單一抗血小板藥物(aspirin 160–300 mg)以降低再中風風險(pmc.ncbi.nlm.nih.gov)。
    2. 本例病人發作已 5 小時,距離起始時間尚短,急性期應優先考慮再通療法;單純使用 aspirin 並非首選,也不符急性期再通時機。
  • 選項B:立即給予 aspirin 300 毫克。

    1. 與選項A同理,aspirin 300 mg 也僅建議於急性缺血中風排除出血後 24–48 小時內給藥(pmc.ncbi.nlm.nih.gov)。
    2. 在最初 5 小時內,未先行再通治療直接給予大劑量 aspirin,無助於改善急性期血管再通,且可能延誤更適切的再通處置。
  • 選項C:立即給予靜脈血栓溶解劑 0.6 mg/Kg,施打 60 分鐘,密切觀察。

    1. 國際常用 alteplase 劑量為 0.9 mg/kg(最大 90 mg),中國與部分日本用 0.6 mg/kg,但台灣及美國指引採 0.9 mg/kg 為標準劑量(pmc.ncbi.nlm.nih.gov)。
    2. 此病人發作已超過 tPA 指引上限 4.5 小時(NINDS, ECASS III),時間窗已過,靜脈溶栓無適應性。
  • 選項D:立即給予靜脈血栓溶解劑 0.9 mg/Kg,施打 60 分鐘,不給 aspirin,給予生理食鹽水輸液。

    1. 雖劑量正確,但同樣因症狀發生已 5 小時,超過 IV tPA 4.5 小時的時間窗,無法進行溶栓治療(acc.org)。
    2. 給予生理食鹽水穩定血流及血壓可作支持性處置,但首要應判斷大血管是否閉塞及考慮 MT。
  • 選項E:懷疑中大腦動脈栓塞,安排斷層掃描血管攝影(CTA)檢查,考慮進行動脈內血栓移除治療。

    1. 症狀急性中風且 NIHSS 19 分,極可能為大血管(ICA 或 MCA M1)閉塞;此時應立即做 CTA 確認大血管病變,以評估是否符合 MT 適應症(acc.org)。
    2. 根據 AHA/ASA 指引,病人發作在 6 小時以內、有大血管閉塞、NIHSS ≥6、prestroke mRS 0–1,均屬符合 MT 適應;本例發作 5 小時內仍在 6 小時窗內,可進行 MT 以改善再通率與預後(emedicine.medscape.com)。

答案解析

病人屬於急性缺血性中風且症狀起始已 5 小時,超過 IV tPA 最長 4.5 小時的限制,靜脈溶栓不具適應性;同時 NIHSS 高分(19 分)與臨床表現符合大血管閉塞特徵。依據 AHA/ASA 最新指引,6 小時內大血管閉塞患者應進行 CTA 確認解剖病變,並於確認後盡速進行動脈內血栓移除。故選項 E 為最適合處置。

臨床重要性

急性缺血性中風治療時間窗分兩段:IV tPA 於 4.5 小時以內,動脈內血栓移除可延伸至 6 小時(甚至特定條件下延伸至 24 小時)。臨床上首重迅速辨識候選者(NIHSS 評分、CT 排除出血、CTA 確認閉塞),遵循「time is brain」原則能有效減少腦組織不可逆損傷、提升功能性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