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內專
下列關於慢性B型肝炎治療之敘述,何者錯誤?(以台灣健保規範為準)
AHBeAg (-) 且血清ALT數值持續正常,超音波檢查正常者,不必接受 Interferon (IFN) 或口服抗病毒藥 物之治療。
BHBeAg (+) 且 HBV DNA > 2 X 10⁴ IU/mL,血清 ALT 數值初次 > 正常值上限 2 倍時,需觀察 3 個月 才能開始給予 IFN 或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
CHBeAg (+) 患者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需持續至血清 HBeAg 陰轉後再服用一年。
DHBeAg (-) 且 HBV DNA > 2 X 10³ IU/mL,血清 ALT 數值 > 正常值上限2倍,半年內有兩次且相 隔3個月以上,即可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2-3年。
E經證實有肝硬化者,只要血中測到B肝病毒,即使血清 ALT 數值正常,仍可長期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 治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慢性 B 型肝炎在台灣健保給付下,依 HBeAg 狀態、ALT 及 HBV DNA 水準(以及纖維化或肝硬化狀態)判斷治療適應症與期間。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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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HBeAg(–) 且血清 ALT 持續正常,超音波檢查無異常者,不需接受 IFN 或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
解析:若 HBeAg 陰性、ALT 無持續升高、且無超音波所見之纖維化或肝硬化證據,健保不給付抗病毒治療,亦符合臨床「監測不治療」策略。此項正確。 -
選項B
HBeAg(+) 且 HBV DNA > 2×10^4 IU/mL,血清 ALT 第一次 > 正常上限 2 倍時,必須先觀察 3 個月才能開始 IFN 或口服抗病毒治療。
解析:根據健保給付,e 抗原陽性者若 ALT 在 2–5 倍之間,且 HBV DNA ≥20,000 IU/mL,符合即可開始治療,並持續至 e 抗原轉陰後再給付最多 12 個月,並無需重複確認或等候 3 個月。此敘述誤將 HBeAg(–) 嚴格 ALT 2 次異常需間隔 3 個月之規定套用於 HBeAg(+);實際上 HBeAg(+) 只要單次符合即可給付。此項錯誤。([tw.news.yahoo.com](https://tw.news.yahoo.com/b%E8%82%9D%E7%97%85%E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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