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三(1)
張先生經醫師診斷為氣喘病人,依氣喘診療指引,下列關於其治療與追蹤敘述何者錯誤?
A第二階的氣喘病人應接受吸入型類固醇治療
B對於氣喘病情的監測,可教育病人使用尖峰呼氣流速計( peak flowmeter )記錄峰速值( peak expiratory flow rate)
C氣喘治療採階梯式治療原則
D每一階段的治療至少要 2 個月以上才能考慮降階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重點在氣喘長期控制採「階梯式(stepwise)」治療原則,並依病情控制狀態適時「升階」或「降階」。降階時機應建立在持續良好控制至少一定期間後。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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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Step 2屬於輕度持續型氣喘(mild persistent asthma),GINA建議首選為每日低劑量ICS加SABA或必要時低劑量ICS/formoterol,證實能顯著降低惡化風險及住院率,因此Step 2病人應接受吸入型類固醇治療是正確的。 (aacijournal.biomedcentral.com) -
選項B
自我監測是氣喘管理核心,NAEPP/EPR-3指引建議教育病人熟悉inhaler與尖峰呼氣流速計(PEF)技術,並以PEF值輔助追蹤病情與預測惡化,故可讓病人使用PEF計記錄PEFR值,選項敘述正確。 (ncbi.nlm.nih.gov) -
選項C
所有主要氣喘指引(包括NAEPP/EPR-3、GINA等)均採階梯式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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