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四(1)

45歲女性,自 15歲左右就偶爾頭痛。發作時常從下午持續到睡覺。發作位置在雙側,劇痛,常合併噁心想吐,畏光怕吵,需要躺下休息,身體活動會加劇頭痛。近十年來頭痛皆以止痛糖漿自行治療。近二年來頭痛越來越頻繁,幾乎兩、三天就得喝半瓶止痛糖漿。因近三個月來幾乎天天頭痛而來就診。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此病人之診斷應為緊縮型頭痛( tension-type headache )
B此病人之診斷應為叢發性頭痛( cluster headache )
C此病人之頭痛應為次發性頭痛,並無原發性頭痛
D此病人之診斷應為偏頭痛合併藥物過度使用頭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瞭解「medication-overuse headache (MOH)」的診斷條件以及其與原發性頭痛(特別是migraine)的關係。國際頭痛分類 ICHD-3(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Headache Disorders 第三版)將 MOH 定義為:
 • 在既有原發性頭痛病史的患者中,頭痛每月發作≥15天
 • 過度使用急性或緩解症狀用藥持續超過3個月
 • 不是其他 ICHD-3 診斷可更好解釋(ncbi.nlm.nih.gov)。
此外,MOH 常見於慢性偏頭痛患者,因藥物過度使用反覆觸發頭痛,形成惡性循環(ichd-3.org)。

另外,偏頭痛(migraine)的診斷標準亦需對照 ICHD-3:
 • 至少5次符合下列特徵的頭痛發作
 • 發作持續4-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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