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師通論

關於專科護理師從事醫療照護的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業時需做執業登錄
B依照規定須完成繼續教育積分,並證照更新
C因業務而取得的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確保病人隱私權
D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病歷紀錄,依照醫療法規定應保存 7 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聚焦於「專科護理師」定義與執業相關法規:包含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專科護理師證書取得與更新、繼續教育義務、保密義務,以及醫療法上病歷保存的規定。

選項分析

  • 選項A 執業時需做執業登錄
    根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3條、第4條,須持有醫事人員證書(如護理師、護士)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始得領取執業執照並執業;但「專科護理師」屬於原有護理師、護士之資格延伸,並非獨立新設之醫事人員證書,故專科護理師要執行醫療業務,僅須在既有「護理師/護士」執業登記之下,持有仍有效之「專科護理師證書」即得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不另增辦「專師執業登錄」之程序。
    (tma.tw)

  • 選項B 依照規定須完成繼續教育積分,並證照更新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規定護理師、護士每6年應完成150積分之繼續教育,並於執業執照更新時繳交證明;《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5條規定專科護理師證書有效期間為6年,屆滿前需檢附繼續教育積分證明辦理證書更新。
    (tma.tw)

  • 選項C 因業務而取得的他人秘密,不得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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