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學三(2)
下列有關氣喘治療敘述,何者最為適當?
A懷孕婦女不可使用任何吸入性類固醇,避免造成畸胎
Baspirin-sensitive asthma對吸入性類固醇沒有療效
C氣喘如果得到良好控制,在手術過程中全身麻醉及插管並非禁忌
Dallergic bronchopulmonary aspergillosis 發生在氣喘病人,口服類固 醇是禁忌不可使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圍繞氣喘治療安全性與臨床準備,主要包括:懷孕期氣喘用藥安全、阿司匹林誘發性氣喘(AERD)的治療反應、術前氣喘控制狀態與全身麻醉下氣道管理、安全性過敏性支氣管肺曲菌病(ABPA)之標準療法。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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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懷孕婦女不可使用任何吸入性類固醇,避免造成畸胎」 事實上,國際指引與多項觀察資料均支持懷孕婦女持續使用低至中劑量吸入性皮質類固醇,以維持氣喘控制並減少發作,對母嬰皆有利。高劑量(>1,000 µg/d)需謹慎評估,但無明確動物或大規模研究顯示致畸胎,反倒未控制的氣喘對胎兒更具風險 (pubmed.ncbi.nlm.nih.gov)。故此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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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B:「aspirin-sensitive asthma對吸入性類固醇沒有療效」 阿司匹林誘發性氣喘屬於嗜酸性發炎,需較高強度抗發炎治療,臨床上AERD患者常需增加吸入性與系統性類固醇用量,並輔以白三烯調控劑;並無證據顯示對ICS「無效」,反而大量數據指出ICS能減少氣道炎症並改善肺功能,只是AERD需合併LTMD效果更佳 ([pubmed.ncbi.nlm.nih.gov](https://pubmed.ncbi.nlm.nih.gov/1583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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