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學三(2)
進行愛滋病患的人體試驗時,為確保病患隱私,簽署同意書時應注意的狀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知情同意即可,病患可不用簽署同意書
B病患讀完同意書了解後,由他人(非指定)代簽,以確認有此病患
C病患讀完同意書了解後,由指定的人員代簽,以確認有此病患
D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臨床試驗中「知情同意」的法律與倫理規範,特別聚焦於簽署同意書的主體及程序。依據我國《人體研究法》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受試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且非指定研究人員或不具法定關係者不得代簽,以維護受試者意願的自主性與隱私。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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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主張「知情同意即可,病患可不用簽署同意書」。
人體研究法第12條規定,研究對象須依審查委員會核准的同意方式及內容取得書面同意;若屬豁免書面同意之案件,仍須依公告程序進行,但一般臨床試驗不在此限,必須書面簽署同意書,故此選項錯誤。(6laws.net) -
選項B:主張「病患讀完同意書了解後,由他人(非指定)代簽,以確認有此病患」。
依人體研究法第12條第3、4項,受試者本人無法簽署時,僅得依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之順序聯署;非具此法定關係之「他人」不得簽署,同意書必須載明簽署者身份,故此選項錯誤。([6laws.net](https://6laws.net/6law/law/%E4%BA%BA%E9%AB%94%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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