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1次)
依據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免除生體相等性試驗?
A眼用、耳用製劑之學名藥
B學名藥口服溶液劑且賦形劑不影響主成分吸收者
C皮下及皮內吸收製劑之學名藥
D供吸入之氣體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以下稱 BA/BE 準則)第 8 條列舉「得免除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劑型。考題要找的是「不得免除」,也就是不在第 8 條豁免清單中的學名藥劑型。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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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 眼用、耳用製劑之學名藥
第 8 條明載「眼/耳用製劑」可免除 BE 試驗 (fda.gov.tw)。因此此選項屬可豁免,非題目所問。 -
選項 B 學名藥口服溶液劑且賦形劑不影響主成分吸收者
同條亦列「口服溶液劑(solution)」符合賦形劑等條件時可免除 BE (fda.gov.tw)。故亦非答案。 -
選項 C 皮下及皮內吸收製劑之學名藥
「皮下/皮內吸收製劑」並未出現在第 8 條豁免清單;屬局部或緩慢吸收之血管外注射劑,難以保證與原廠藥等效,現行規範仍要求提交 BE 或其他療效相等性資料。故屬「不得免除」之類別,符合題意。 -
選項 D 供吸入之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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