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六(第2次)
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藥商得知所持許可證藥品疑似發生導致死亡之不良反應,應於多久內辦理通報?
A24小時
B3日
C7日
D15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為 TFDA(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2024-03-28 公告、並自 2025-01-01 起施行的新名稱與修正版法規。題目問及藥商(取得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證者)在「知悉其持證藥品疑似導致死亡」時,須於多久內完成法定通報;此係該辦法第 7 條所訂之時限。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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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 24 小時
‧ 24 小時屬醫院內「院內即時通報」或某些國際藥品警戒緊急事件之常見門檻,並非本辦法對藥商之要求,故錯。 -
選項 B 3 日
‧ 舊版醫療器材或院所內部 SOP 偶見 72 小時規定,但新版辦法未將 3 日列為任何身分別之期限,故錯。 -
選項 C 7 日
‧ 新版辦法僅規定「醫療機構╱藥局」針對死亡或危及生命事件須 7 日內通報(第 6 條第 1 款),並非藥商,故錯。 -
選項 D 15 日
‧ 新版辦法第 7 條明訂「藥商…應於知悉通報事由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涵蓋死亡在內之一切嚴重不良反應,故正確。(gazette.nat.gov.tw)
答案解析
依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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