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藥學六(第2次)

某新藥之臨床試驗計畫書依法應向下列何者申請審查核准?

A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B衛生福利部
C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D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藥品臨床試驗」(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IND) 屬《藥事法》管理事項。依《藥事法》第44條及相關子法,試驗用藥物必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可進入人體試驗。法條中所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即衛生福利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MOHW),食藥署 (TFDA) 只是其幕僚/附屬機關,代為受理與技術審查,最終核准權仍屬衛福部。(law.moj.gov.tw)

選項分析

  • 選項 A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醫事司主管醫療機構、醫事人員之執業與管理,並不負責新藥臨床試驗的行政許可,因此不符法源。

  • 選項 B 衛生福利部
    依《藥事法》第44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即衛福部;所有新藥臨床試驗計畫書依法須向衛福部提出申請並取得核准,為正確答案。(law.moj.gov.tw)

  • 選項 C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署負責全民健保給付與費用審核,與藥品研發試驗之法規審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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