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專師內科
病人初次診斷為結核病,若之前不曾服過抗結核藥物,達到「完治」條件的最短時間為多久?
A4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2個月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傳統第一線、對藥物敏感之肺結核(drug-susceptible pulmonary TB)的標準療程長度,以及「完治(cure)」定義所需的最短治療期間。
-
核心概念
• 新診斷、從未服用抗結核藥物(新案)且檢驗顯示對一線藥物敏感的肺結核,依國際與我國 2018 年臨床指引,標準療程為 6 個月。
• 療程分兩階段:- Intensive phase:前 2 個月使用 RIPE(isoniazid, rifampin, pyrazinamide, ethambutol)。
- Continuation phase:後 4 個月使用 isoniazid + rifampin。
• 只要完成上述療程,且痰塗片/培養連續陰性並臨床、影像改善,即達到「治療成功/完治」條件。
-
選項解析
A. 4 個月- 4 個月 rifapentine-moxifloxacin 短程療法為當時仍在臨床試驗或草擬指引階段,僅限條件嚴格的族群,2018 年台灣尚未納入常規;因此不能視為「最短時間」普遍適用。
B. 6 個月(正確) - 依 WHO、ATS/CDC/IDSA 以及衛福部「結核病診療指引」(2017 版) 均列為對藥物敏感新案 TB 的標準最短療程。
- 4 個月 rifapentine-moxifloxacin 短程療法為當時仍在臨床試驗或草擬指引階段,僅限條件嚴格的族群,2018 年台灣尚未納入常規;因此不能視為「最短時間」普遍適用。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