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專師內科(1)

針對癲癇(seizure)的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A單一一次無病因的癲癇發作,並不需要立即開始抗癲癇藥物的治療
B已找到誘發病因的癲癇發作,需要立即開始抗癲癇藥物的治療
C懷孕婦女不可使用抗癲癇藥物,因為有致畸胎的風險
D開始藥物治療時,一開始就合併多種抗癲癇藥物可以降低復發風險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急性(provoked)與非誘發(unprovoked)單次 seizure 之後是否需要立即長期使用抗癲癇藥物(antiseizure medications, ASMs)、以及 ASM 起始原則(孕婦用藥與單方/多方治療)。

  1. Option A
    單次、無明顯誘因(unprovoked)的 seizure,若病人神經影像、腦波、家族史等沒有高度復發危險因子,多數指引主張可先觀察而不必立刻開始長期 ASM。需再次發作或證明有高危因素(如腦部結構病灶、明顯癲癇波)才考慮治療。→ 正確

  2. Option B
    有明確誘因的急性症候性發作(provoked/acute symptomatic seizure),處置重點是去除或治療誘因(如矯正低鈉、處理腦出血)。在誘因移除後,復發率低,通常不需「立即」也不需「長期」使用 ASM;必要時僅短期預防。→ 故說法錯誤

  3. Option C
    懷孕婦女若因癲癇需要治療,仍應使用 ASM;未治療的癲癇發作(尤其全身強直陣攣)本身對母體與胎兒的危害更大。臨床會選擇相對較安全之藥物(如 lamotrigine、levetiracetam),以單藥、最低有效劑量並補充高劑量葉酸。故「不可使用」的絕對說法錯誤。

  4. Option D
    ASM 起始原則是「先單方、後多方」。大部分病人於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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