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師內科

對於甲狀腺毒症(thyrotoxicosis)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如果是Graves'disease引起,通常是TSH過低、Free T4過高
B常見病因為Graves' disease
C甲狀腺大小有時會增大至原本的2到3倍
D治療方式為切除甲狀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在甲狀腺毒症(thyrotoxicosis)的臨床實徵、生化檢查結果、常見病因與治療選項,尤其要分辨各種病因下的實驗室數據變化及治療策略。

選項分析

  • 選項A
    「如果是Graves’ disease引起,通常是TSH過低、Free T4過高」
    Graves’ disease屬於自身免疫性甲狀腺功能亢進,TSH受負回饋抑制而降至低檔甚至檢測不到,Circulating free T4及T3皆顯著升高。此一實驗室特徵乃診斷超敏感TSH時代的基本依據 (yourhormones.info)。

  • 選項B
    「常見病因為Graves’ disease」
    在碘充足的地區,Graves’ disease約佔甲狀腺毒症60%至80%,為最主要的內源性病因 (ncbi.nlm.nih.gov)。

  • 選項C
    「甲狀腺大小有時會增大至原本的2到3倍」
    Diffuse toxic goiter(Basedow–Graves disease)之甲狀腺常呈對稱性腫大,體積可達正常甲狀腺的3至6倍,故2到3倍的描述屬合理範圍 (ncbi.nlm.nih.gov)。

  • 選項D
    「治療方式為切除甲狀腺」
    甲狀腺毒症的治療首選通常為抗甲狀腺藥物(thionamides)與β-blockers,或放射性碘治療;手術(thyroidectomy)雖為三大治療之一,但僅限特殊病例(如抗藥、巨大甲狀腺壓迫症狀或懷孕等禁用放射性碘時)才選擇,故若題意為「一般必須切除甲狀腺」則屬錯誤 (ncbi.nlm.nih.gov)。

答案解析

選項D錯誤。甲狀腺毒症(thyrotoxicosis)的處置強調先以藥物(抗甲狀腺藥物+β-blockers)控制甲狀腺激素水準與症狀,或利用放射性碘(radioiodine)達到破壞過度活化之甲狀腺;手術僅在藥物與放射性碘不適用或失敗之情形下,且需先穩定甲狀腺功能後才行。此外,全面性切除甲狀腺會使患者終身須服用甲狀腺素,不適合作為第一線治療。

核心知識點

  • 病生理/診斷
    • Thyrotoxicosis定義:過多T3/T4作用(不限來源)
    • 實驗室:TSH明顯抑制(尤其Graves’);free T4/free T3升高
    • 病因:
    – 內源性:Graves’ disease (60–80%)、toxic multinodular goiter、toxic adenoma、TSH-producing adenoma(少見)、HCG-mediated hyperthyroidism、thyroiditis(釋放儲備)
    – 外源性:過量levothyroxine、factitious hyperthyroidism
  • 影像/體徵
    • Graves’ diffuse goiter可增大至正常的3-6倍,表面可觸及thrill/bruit
  • 治療原則
    1. 甲狀腺功能穩定:β-blockers
    2. 抗甲狀腺藥物:methimazole 或 propylthiouracil
    3. 放射性碘治療
    4. 手術(thyroidectomy):抗藥、大體積壓迫、懷孕禁放射性碘等特殊指徵

臨床重要性

理解各種甲狀腺毒症之實驗室變化與臨床表現,並依照病因選擇適切治療策略,是有效預防嚴重併發(如thyroid storm、心房顫動、骨質疏鬆)的關鍵;手術僅為多元治療選項之一,非普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