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師通論
病人術後於病房練習走路,跌倒撞到頭部,護理師聯繫正在手術中的主治醫師,主治醫師 以電話指示專科護理師,立即進行身體評估、安排電腦斷層,並會診神經內科及向病人 與家屬說明病況和處置。有關以上專科護理師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說明病情不在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可執行的業務範圍內,專科護理師應告知家屬,「待主治醫師下刀後親自說明
B跌倒為突發事件,不屬於預立特定醫療流程範圍,故專科護理師不應代為開立電腦斷層 檢查單及會診單
C執行病人及家屬有關醫學與護理之諮詢及病情說明,本屬專科護理師之執業範圍,行為 符合規範
D專科護理師僅可向家屬說明身體評估的結果,而安排電腦斷層與會診神經內科,屬於 醫療行為,不應代為說明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專科護理師之法定執業範圍」,特別是其在醫師「監督」下可否執行包括身體評估、檢查單開立、專科會診安排及向病人/家屬說明病況等醫療輔助行為。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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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說明病情屬於醫療行為,專科護理師須在醫師監督下執行,護理人員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明訂「護理指導及諮詢」屬護理業務,並由同條第2項規範「醫療輔助行為」在醫師指示下行之;第3項擴及專科護理師得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因此,專科護理師並非完全不可對病人與家屬說明病況,選項A錯誤。(6laws.net) -
選項B
雖然跌倒屬突發事件,但醫師已經以電話具體指示專科護理師立即安排電腦斷層檢查及會診,屬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之一環;根據「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2條,醫師指示可書面或口頭(包括電話)方式下達,且不以親自到場為必要,故專科護理師可依指示開立檢查單及會診單,選項B錯誤。([easywin.com.tw](https://www.easywin.com.tw/data/public/Past_exam/health/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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