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專師通論

病人往生後,照護該病人的專科護理師想把病人與子女互動的故事寫成「敘事護理」發表。依據現行法律,該專科護理師發表病人的故事必須符合下列何項條件?

A人體試驗委員會(IRB)審查通過
B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C專科護理師作業小組核准
D發表內容無法識別病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醫護人員於發表以逝世病人為主角的敘事護理文章時,如何兼顧病人隱私權/個資法敏感性資料保護,以及醫療法、醫師法等保密義務的法律規範。

選項分析

  • 選項A IRB審查通過
    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僅審查涉及「人體試驗」或「人為研究」之計畫,核心在保護受試者免於研究風險,並非用以審查使用病歷、病人故事之敘事護理發表。敘事護理屬經驗分享或個案描述,並不直接屬於「人體試驗法」或「人體研究法」所定義的研究範疇,故不須經IRB審查。 (ethics-p.moe.edu.tw)

  • 選項B 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6款,病歷、醫療等屬「特種(敏感性)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例外。逝世病人無法行使此同意權,其權利義務由法定代理人或繼承人承襲,因此發表需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繼承人)之書面同意,始合法。 (ethics-p.moe.edu.tw)

  • 選項C 專科護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