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專師通論
小學四年級男生,體檢資料顯示體位肥胖(BMI)達97百分位,根據衛生福利部”醫療院所兒童肥胖防治與篩檢處理流程”之建議,下列何者正確?
A需轉介至有兒科專科醫師院所處理
B由體檢護理師給予衛教,一個月後未改善,再轉介醫院門診
C需轉介至戶籍所在地衛生所收案管理
D交付家長負責監測學童之飲食、運動及體重變化情形,定期回報學校護理師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重點在於依據衛生福利部「醫療院所兒童肥胖防治與篩檢處理流程」,針對學童BMI達97百分位(即臨床定義的肥胖≥95百分位)時,應如何分層轉介與介入。
選項分析
- 選項A 需轉介至有兒科專科醫師院所處理
4年級男童BMI達97百分位即屬肥胖(≥95百分位)範疇,依國健署流程圖,此類個案應由具備小兒內分泌或肥胖醫學專長之兒科專科醫師進一步完整評估與介入,包括代謝檢查、併發症篩檢及多專業團隊衛教與管理等作業,符合流程中「肥胖兒童(BMI ≥95百分位)→轉介至醫院兒科專科門診」之建議。 - 選項B 由體檢護理師給予衛教,一個月後未改善,再轉介醫院門診
此作法僅屬初步衛教與觀察,適用於BMI 85–94百分位之過重兒童。對於BMI ≥95百分位的肥胖兒童,時間敏感性及併發症風險較高,不宜僅依單一衛教層級延後轉介。 - 選項C 需轉介至戶籍所在地衛生所收案管理
衛生所主要負責公衛教育與社區健康促進,並無兒童肥胖之臨床評估與代謝併發症檢查能力,不符合醫療院所處理流程中對「肥胖兒童」的專業需求。 - 選項D 交付家長負責監測學童之飲食、運動及體重變化情形,定期回報學校護理師
單靠家長與學校護理師監測,仍屬非專科門診之初步管理,對BMI ≥95百分位的肥胖兒童缺乏進一步身體檢查與鑑別診斷的機制,不足以落實代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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