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專師通論

根據美國國家醫學研究院(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 NAM)「值得信賴的臨床診療指引」(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We Can Trust)一書所提的準則,關於建立可信的臨床診療指引,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臨床診療指引建立的經費來源必須詳細,並且公開
B無利益衝突,指引贊助者可以參與指引中臨床建議的最後討論
C指引建立的群體必須包括方法學專家、臨床工作者、病人及相關團體代表
D外部審核者須包含科學和臨床專家、專業團體、病人及大眾代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美國國家醫學研究院(NAM,即原Institute of Medicine)2011年報告《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We Can Trust》中所訂「可信臨床診療指引」的八大標準,特別聚焦於資金透明度、利益衝突管理、工作小組組成與外部審核等面向,以判斷何者與這些準則不符。

選項分析

  • 選項A「臨床診療指引建立的經費來源必須詳細,並且公開」
    根據IOM標準1.1,「建立指引的過程與經費來源應明確揭露,並提供公眾查詢」;此即強調資金來源的透明度與公開性。此選項正確。 (help.magicapp.org)

  • 選項B「無利益衝突,指引贊助者可以參與指引中臨床建議的最後討論」
    IOM標準2與7均明訂,資助者(sponsor)應與臨床建議討論過程完全隔離,不得參與選題、會議、草案審閱或建議形成,以避免實際或可見偏頗。各組織應於最終報告中揭露所有贊助者,贊助者僅在出版後接觸最終成稿,不得干預討論。此選項與IOM準則衝突,為不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