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學五(1)
下列處理嚴重碾壓肢體( mangled extremity )優先順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生命優先於肢體( life over limbs )
B血管重建( revascularization )
C反覆清創( repeated debridement )
D神經重建優先於骨骼重建( nerve over bone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嚴重碾壓肢體(Mangled Extremity)**的治療原則與優先順序。這類傷害通常涉及皮膚、肌肉、骨骼、血管及神經等多重組織的嚴重損傷。臨床處置需遵循創傷急救原則(ATLS),並依照特定的解剖重建順序來確保肢體存活與功能恢復。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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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生命優先於肢體(life over limbs):正確
- 這是創傷急救的最高指導原則。嚴重肢體外傷常伴隨其他致命性損傷(如休克、頭部外傷)。必須先穩定病人的生命徵象(ABC:呼吸道、呼吸、循環),「保命」永遠優先於「保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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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血管重建(revascularization):正確
- 肢體缺血時間是決定截肢與否的關鍵。肌肉組織對缺血非常敏感,通常熱缺血時間(warm ischemia time)不應超過 6 小時。因此,在穩定骨骼後(或有時使用暫時性分流管 shunt 先行灌流),儘速進行血管重建以恢復血流是絕對優先的步驟,直接關係到肢體的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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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反覆清創(repeated debridement):正確
- 嚴重碾壓傷常伴隨廣泛的軟組織壞死與污染。初次清創往往難以完全界定組織的生死界線,且感染風險極高。因此,標準治療程序強調連續性、多次的清創(serial debridement),直到傷口床乾淨且組織存活界線分明後,才進行最終的軟組織覆蓋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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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神經重建優先於骨骼重建(nerve over bone):錯誤
- 這違反了手術重建的標準順序。
- 解剖重建順序(Sequence of Repair):一般的顯微手術或斷肢再接原則為 骨骼固定(Bone)→ 肌腱(Tendon)→ 動脈(Artery)→ 神經(Nerve)→ 靜脈(Vein)(記憶口訣:BEANS - Bone, Extensors, Arteries, Nerves, Veins,雖有變異但骨骼通常在神經之前)。
- 理由:必須先建立堅固的骨骼支架(Stable skeletal framework),才能在其上進行精細的軟組織(血管、神經)修復。若先接神經再固定骨骼,骨折復位過程中的拉扯與操作極易導致脆弱的神經吻合處斷裂。
- 因此,**骨骼重建優先於神經重建(Bone before Nerve)**才是正確的處理順序。
答案解析
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選項 (D) 神經重建優先於骨骼重建(nerve over bone) 違反了外傷重建的基本手術順序原則(應為骨骼優先,以提供穩定地基),故為正確答案。
核心知識點
- 治療優先級(Hierarchy of Treatment):
- Life(生命) > Limb(肢體存活/血管) > Function(功能/神經、骨骼)。
- 手術重建順序(Reconstruction Sequence):
- 清創(Debridement):徹底且反覆。
- 骨骼固定(Bone Stabilization):通常先用外固定(External Fixation)快速穩定,保護軟組織。
- 血管重建(Revascularization):若缺血時間過長,可先用暫時性分流管(Shunt),待骨固定後再正式修復血管;或在骨固定後立即修復。
- 肌肉/肌腱修復(Muscle/Tendon)。
- 神經修復(Nerve Repair):通常在骨骼與血管穩定後進行。
- 軟組織覆蓋(Skin Coverage):皮瓣移植等。
- Mangled Extremity Severity Score (MESS):雖然預測截肢的準確性近年受到挑戰(如 LEAP study 指出缺乏神經感覺並非絕對截肢適應症),但仍是評估嚴重度的重要參考工具。
參考資料
- Management of the Mangled Extremity - NIH - 確認手術順序為固定骨骼後進行血管與神經修復。
- Western Trauma Association Algorithm for Mangled Extremity - 確認 Life over Limb 原則與治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