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三(第2次)
某藥經由腎排除20%原型藥物,欲以靜脈注射投與肝清除率降為一半的慢性肝炎病人,若其腎排除未改變,則應如何調整給藥最適當?
A給藥間隔時間縮短一半,劑量調整為原量的70%
B給藥間隔時間縮短一半,維持原劑量
C給藥間隔時間不變,劑量調整為原量的60%
D給藥間隔時間與劑量均調整為原量的6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核心觀念是病理狀態下的劑量調整 (Dose Adjustment in Disease States),特別是針對藥物動力學參數 清除率 (Clearance, CL) 的變化進行計算。
基本原理如下:
- 總清除率的可加性:全身總清除率 () 等於各個器官清除率的總和,主要為腎臟清除率 () 與肝臟清除率 ()。即 。
- 穩態濃度維持:為了在疾病狀態下維持與正常人相同的平均穩態血中濃度 (),給藥速率 (Dosing Rate, ) 必須依據清除率的變化比例進行調整。
- 調整公式:
選項分析
首先,我們需要計算病人的總清除率變為原來的多少比例 ()。
1. 設定正常生理參數 (Normal):
- 設正常人的總清除率為 (或 100%)。
- 題目指出「經由腎排除 20% 原型藥物」,即腎排除分率 。
- 因此,正常腎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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