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專師通論

下列何者非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之合法執業範圍?

A初次鼻胃管置入
B初次氣切外管之更換
C表淺傷口縫合
D真空引流管(hemovac)拔除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台灣「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法定範圍」,屬政策/法規題。

一、歷史背景與時空脈絡(至 2014 年)

  1. 專科護理師(NP, Nurse Practitioner)制度於 2006 年正式入法,衛生署(今衛福部)隨後以「專科護理師及護士執行醫療業務時應注意事項」對可執行之處置作出列舉。
  2. 2010 年再以子法「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範圍」條文,將可執行業務分為「非侵入性」與「侵入性」兩大類。侵入性中列舉可做之事項,如:
    • 表淺傷口清創/縫合
    • 胃管、導尿管、各類引流管(Hemovac、PICC 等)之更換或拔除
    • 但未列入「氣管插管」或「初次更換氣切外管」等高風險呼吸道處置。
  3. 考題年份 2014 即係依上述版本命題。

二、各選項解析
A. 初次鼻胃管置入

  • NG tube 置入屬「侵入性醫療處置」中風險相對低之管路置入,條文列可由 NP 在醫師監督下執行。
  • 故屬合法範圍,選項錯誤 (並非題幹所求)。

B. 初次氣切外管之更換

  • 氣管造口術後第一次換管常發生在傷口尚未成熟、氣道易脫落出血,屬高風險氣道管理。
  • 法規並未列舉「氣切外管首次更換」為 NP 得執行事項,臨床上仍須由醫師親自操作。
  • 因此「不」屬於 NP 合法執業範圍,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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