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公衛(1)
依據營養師法,有關營養師執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加入所在地營養師公會
B醫療機構執業營養師應製作紀錄摘要併入病歷,且由該機構妥善保管至少三年
C若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超過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D多次由他人代理執行業務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考生對於《營養師法》中關於執業規範、行政變更(停業/歇業)、病歷紀錄保存年限及罰則的熟悉度。這是營養師國家考試法規題型中的核心考點,特別是關於數字(年限、罰款金額)的記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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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應加入所在地營養師公會:正確
- 根據《營養師法》第 9 條:「營養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營養師公會。營養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這是醫事人員執業的共同基本規定(業必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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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醫療機構執業營養師應製作紀錄摘要併入病歷,且由該機構妥善保管至少三年:錯誤
- 根據《營養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營養師執行業務,應製作紀錄;於醫療機構執業者,並應製作紀錄摘要併入病歷。」
- 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紀錄及由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應由該營養師執業之機構,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 解析:法規明確規定保存年限為5年,而非選項所述的3年。此為本題錯誤之處。(註:雖然《醫療法》規定病歷保存7年,但在營養師法針對營養師紀錄的考題中,應優先依據營養師法回答5年,或理解為營養師法特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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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若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超過一年者應辦理歇業:正確
- 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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