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公衛(1)
依據現行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下列有關健康食品標示或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保健效能宣稱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
B內容若虛偽不實時,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C內容若涉及虛偽不實或醫療效能,罰鍰應按次連續處罰至違規廣告停止刊播為止
D若標示或宣傳醫療效能,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健康食品管理法》中針對「標示與廣告」規範及「罰則」的熟悉度。特別是區分「虛偽不實/誇張」與「涉及醫療效能」在罰鍰金額上的差異。
選項分析
- A. 保健效能宣稱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正確。
-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
- B. 內容若虛偽不實時,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正確。
-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條第1款規定,違反第14條第1項(虛偽不實、誇張或超過許可範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C. 內容若涉及虛偽不實或醫療效能,罰鍰應按次連續處罰至違規廣告停止刊播為止:正確。
-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條第3款規定,違反前二款(即虛偽不實或醫療效能)之罰鍰,「應按次連續處罰至違規廣告停止刊播為止」。
- D. 若標示或宣傳醫療效能,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錯誤。
-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條第2款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涉及醫療效能)者,處新臺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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