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食安(1)

依據包裝醬油之製程標示規定,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所得之胺基酸液,經添加醬油醪、生醬油等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之醬油,其產品應標示為何?

A速成
B水解
C釀造
D調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 (Regulations on Process Labeling for Packaged Soy Sauce)

本題考查營養師對於台灣食品法規中「醬油製程標示」的定義認知。衛生福利部為使資訊透明,於 2018 年公告、2019 年正式實施「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將醬油依製程明確分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調合)」四類。

選項分析

  • A. 速成 (Correct): 根據規定,以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質所得之胺基酸液,若經添加醬油醪、生醬油等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者,必須標示為「速成」。這類醬油結合了化學水解(快速取得胺基酸)與後續的發酵熟成(增加風味),符合題目描述。
  • B. 水解: 指以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質所得之胺基酸液,未經發酵製成者。此類產品僅經過化學水解過程,缺乏題目中提到的「添加醬油醪...再經發酵及熟成」步驟。
  • C. 釀造: 須以植物性蛋白質原料(如大豆、黑豆、穀類)經製麴發酵製成,且總氮量須達標準(一般醬油 0.8g/100ml 以上;黑豆醬油 0.5g/100ml 以上)。釀造醬油強調完整的微生物發酵過程,不使用酸水解步驟。
  • D. 調合: 指混合二種(含)以上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