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營養學(2)
根據我國衛生福利部對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的建議,懷孕期間,每日蛋白質攝取量應比未懷孕前多增加幾公克?
A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5公克
B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10公克
C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15公克
D懷孕第一期每日增加5公克,第二期10公克,第三期15公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第八版」**中針對懷孕期間蛋白質攝取量的最新建議。這是一個在營養師國考中極為核心且具體的數據記憶題,重點在於區分不同孕期(第一、二、三期)的增加量是否相同,以及與舊版建議的差異。
選項分析
- A. 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5公克:
- 錯誤。DRIs 建議的增加量並非 5 公克。
- B. 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10公克:
- 正確。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第八版」(於 2022 年正式完整公告),為了實際應用上的方便性以及滿足胎兒發育需求,建議懷孕期間不分期,自第一期開始每日皆額外增加 10 公克蛋白質。
- C. 懷孕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每日各增加15公克:
- 錯誤。每日增加 15 公克是**哺乳期(Lactation)**的建議值,而非懷孕期。
- D. 懷孕第一期每日增加5公克,第二期10公克,第三期15公克:
- 錯誤。這是常見的干擾選項,混淆了循序漸進的概念。雖然熱量(Calories)的建議是第一期不增加,第二、三期才增加(+300 kcal),但蛋白質在第八版 D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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