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食安(1)

我國訂定組胺酸(Histidine)含量高之魚產品,其組胺酸限量標準為:

A50 ppm
B100 ppm
C200 ppm
D400 ppm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食品中化學性食物中毒的法規知識,特別是針對**組織胺(Histamine)**中毒的相關規範。雖然題目文字敘述為「組胺酸(Histidine)限量標準」,但從食品化學與法規邏輯判斷,**組胺酸(Histidine)為天然胺基酸,並無毒性限量,題目實質詢問的是其代謝產物、具毒性的組織胺(Histamine)**在特定魚類中的限量標準。

選項分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五條附表三):

  • A. 50 ppm:錯誤。50 ppm (50 mg/kg) 常見於美國 FDA 的缺陷行動基準(Defect Action Level),當組織胺超過 50 ppm 時表示魚體已開始腐敗,但並非台灣法規針對「高組胺酸魚類」的判定不合格標準。
  • B. 100 ppm:錯誤。此數值非台灣現行法規針對高組胺酸魚產品的上限。部分舊規或嚴格的企業內控可能設定在此,但非法定衛生標準。
  • C. 200 ppm正確。根據台灣現行法規,「組胺酸(Histidine)含量高之魚產品」,其組織胺(Histamine)的最大限量為 200 mg/kg (ppm)
  • D. 400 ppm:錯誤。此數值適用於「以組胺酸含量高之魚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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