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公衛(2)
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下列那個營養素未強制規定標示?
A飽和脂肪酸
B反式脂肪酸
C鈣質
D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中,針對一般包裝食品必須「強制標示」的營養素項目。這也是營養師在進行營養教育與食品選購指導時最基礎的法規知識,俗稱「八大營養標示」或「1+7」制度。
選項分析
根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三點規定,包裝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提供特定營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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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飽和脂肪酸 (Saturated fatty acids):錯誤 (屬於強制標示)。
- 法規規定必須標示「脂肪」及其細項,包含「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與「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飽和脂肪攝取過多與心血管疾病風險相關,故列為強制標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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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反式脂肪酸 (Trans fatty acids):錯誤 (屬於強制標示)。
- 人工反式脂肪對健康危害甚大(增加 LDL、降低 HDL),台灣法規嚴格要求標示。即便含量為 0,也需符合特定條件才能標示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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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鈣質 (Calcium):正確 (非強制標示,屬自願標示)。
- 鈣質屬於礦物質。除非該食品有針對鈣質進行「營養宣稱」(如宣稱「高鈣」),或者是特定類別食品(如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療用途配方食品)受其他專門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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