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公衛(2)

10歲男童身體質量指數(BMI=24),該年齡與性別BMI 20.0-22.6 為過重體位,父母體位正常,請就營養師立場,給予男童和其家長適當的建議為:

A屬於可接受的體位範圍
B需經營養師諮詢執行體重控制計畫
C半年後再請營養師繼續評估及追蹤
D沒有家族史所以無需專業建議與處置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核心觀念為兒童與青少年生長身體質量指數(BMI)的判讀以及兒童肥胖的營養照護處置原則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HPA)的定義,兒童及青少年的體位標準是依據該年齡層與性別的BMI百分位數來劃分:

  • 過重 (Overweight):BMI 在第 85 百分位至第 95 百分位之間 (85thBMI<95th85^{th} \le BMI < 95^{th})。
  • 肥胖 (Obesity):BMI 超過或等於第 95 百分位 (BMI95thBMI \ge 95^{th})。

選項分析

  • 判讀個案體位: 題目給定資訊:「該年齡與性別 BMI 20.0-22.6 為過重體位」。 這意味著該年齡男童的第 85 百分位切點約為 20.0,而第 95 百分位切點約為 22.6。 案主為10歲男童,BMI = 24。 由於 24>22.624 > 22.6,因此該男童的體位判定屬於 「肥胖」(Obesity),而非僅是過重。

  • 選項 A:屬於可接受的體位範圍

    • 錯誤。BMI 24 已超過肥胖切點(22.6),屬於肥胖,並非可接受或正常範圍。
  • 選項 B:需經營養師諮詢執行體重控制計畫

    • 正確。針對「肥胖」兒童,臨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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