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食安(2)
下列何者在食品加工過程可以使用,但在最終產品不得殘留?
A苯甲酸
B過氧化氫
C亞硫酸鈉
D亞硝酸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台灣衛生福利部頒布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對於不同類別食品添加物的使用限制與殘留規定。特別是針對「加工助劑」性質的添加物與一般防腐劑、保色劑在法規管理上的差異。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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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苯甲酸 (Benzoic acid):
- 錯誤。苯甲酸屬於第(一)類 防腐劑。
- 法規允許其殘留於最終產品中,但設有具體的限量標準。例如: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果醬等,用量以 Benzoic Acid 計為 1.0 g/kg 以下;用於碳酸飲料、醬菜類等,限量為 0.6 g/kg 以下。因此,它可以在最終產品中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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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過氧化氫 (Hydrogen peroxide):
- 正確。過氧化氫屬於第(二)類 殺菌劑。
- 根據法規標準,其使用範圍為:「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
- 但在使用限制上明確規定:「用量以 殘留量計:食品中不得殘留」。
- 這意味著廠商可以利用過氧化氫在加工過程中進行殺菌或漂白(如魚丸、豆干),但必須透過加熱破壞或水洗等製程將其完全去除或分解,最終販售給消費者的產品中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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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亞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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