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食安(1)
下列那些是健康食品管理法中規定,應在健康食品之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明確標示的項目?①核准之功效②許可證字號③製造日期④「健康食品」字樣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健康食品管理法》中關於產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應標示項目的法規記憶與理解。這是營養師在審視健康食品標示是否合規時的基礎知識。
選項分析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13 條(搜尋結果 1.1),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
- ① 核准之功效:正確。法規第 13 條第 1 項第 7 款明定需標示「核准之功效」。這是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最大的區別之一。
- ② 許可證字號:正確。法規第 13 條第 1 項第 8 款明定需標示「許可證字號」。例如:衛部健食字第000000號。
- ③ 製造日期:錯誤。法規第 1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應標示的是「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並非「製造日期」。雖然實務上廠商可能兩者皆標示,但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的法定應標示項目,必須包含的是「有效日期」。
- ④「健康食品」字樣:正確。法規第 13 條第 1 項第 8 款明定需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即俗稱的小綠人標章)。
綜合分析選項:
- (A) ①②③:包含了錯誤的③(製造日期)。
- (B) ②③④:包含了錯誤的③(製造日期),且漏了重要的①(功效)。
- (C) ①②④:正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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