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下列何者可添加防腐劑?
A麵包
B油炸速食麵
C油麵
D罐頭食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台灣衛生福利部頒布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關於防腐劑(第1類)**的正面表列使用規範。食品添加物在台灣採「正面表列」原則,即「有列出的食品品項才能使用,未列出者不得使用」。考生需熟悉常見主食類(麵包、麵條、米飯)與保存食品(罐頭)的防腐劑使用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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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麵包:正確。
- 依據標準,**丙酸(Propionic Acid)**及其鹽類(丙酸鈣、丙酸鈉)是合法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的防腐劑。
- 理由:麵包因水分含量高且蓬鬆,容易滋生黴菌(特別是造成麵包絲狀黏性的 Bacillus mesentericus),丙酸能有效抑制黴菌與產氣桿菌的生長,且對酵母菌的發酵影響較小,故被核准使用。
- 限量:以 Propionic Acid 計為 2.5 g/kg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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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油炸速食麵:錯誤。
- 依據標準,速食麵的「麵體」不得添加防腐劑。
- 理由:油炸速食麵是透過「高溫油炸」過程將麵體水分大幅降低(水分含量通常低於 10% 甚至更低),藉由低水活性來抑制微生物生長,達到保存目的,因此法規規定不得添加防腐劑(如苯甲酸、己二烯酸等)。雖然其「調味油包」或「醬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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